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铁炉潭乌仙片至花园城)施工招标公告

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铁炉潭乌仙片至花园城)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铁炉潭乌仙片至花园城)施工
批复文号 梅县发改 [2012]97号文、梅县区发改审[2014]106号文
批复单位 梅县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铁炉潭乌仙片至花园城)已由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发改 [2012]97号文、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4]1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B*H=1200*1500雨水箱涵约430米、部分雨水口及DN500污水管约440米、DN600污水管约350米,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设施恢复;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造价:约469.84万元;

2.4工程地点:铁炉潭乌仙片至花园城;

2.5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梅市建字〔2015〕36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从其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手续;

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信誉要求:

3.2.1 自2015年8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处罚期限不在2015年8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报名

R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使用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2015年11、12月份、2016年1月份)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1)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10)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4.2报名时间:2016 年 3 月 1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到指定地点购买: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3月2日至3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中能香榭丽花园12号)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 23 日 15:30 时,提交到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梅县区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大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12号(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附件一: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梅州市梅县区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公司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证号: 、身份证号: ,目前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等,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2-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净化 管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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