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2024年度管内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2024年度管内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2024年度管内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3-44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2024年度管内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完全响应本项目供货要求,资信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在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8、供应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9、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提供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原件);

10、经过实地勘察的优先考虑。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扫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微信二维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行号:104*****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A)本项目定于2023年12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471-*******

项目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

邮箱:gyc0113@126.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西街68号

李英成

138*****359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商品分类

分类说明

预计年度采购金额(元)

基准价

最高限价

最低优惠率

1

预包装食品类

豆类、调味品、干货干果类、熟食类、面食类等包装食品。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基准价以中标单位零售单价为准

4%

2

水产海鲜类

包括各种鱼类及海鲜类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5%

3

饮品类

矿泉水、奶类、茶及各种饮料等。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3%

4

家禽家畜类

现宰活鸡、鸡腿、鸡排等家禽家畜类(熏制腌制的除外)。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4%

5

水果类

各种时令水果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5%

6

蔬菜类

各种时令蔬菜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5%

,呼和浩特,乌海

标签: 管内伙食团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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