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上商采购第061号对外汉语智能学习平台服务外包
采购公告上商采购第061号对外汉语智能学习平台服务外包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对外汉语智能学习平台服务外包
2. 送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3.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满足我校留学生教学、管理相关需求,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学院拟搭建留学生对外汉语智能学习平台,该平台的搭建与使用应有效支撑学校留学生工作的高质量运行。为确保2023-2024年度留学生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学院拟启动本平台招标工作,要求能够满足学院现有留学生教学、管理需求,即时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实现留学生日常教学服务与学员管理服务功能双向衔接。
三、需求清单:
1. 教学平台功能整合与数据统计:
整合原有教学平台,支持HSK考试的刷题与考试组织。
原有教学管理系统的双向联动,确保考试及刷题数据的回传与统计功能。
2. 高并发处理和流量控制:
支持至少1000人的并发访问,确保系统在高峰时段或考试时间的性能稳定。
具备流量控制机制,能够在高负载情况下对每个IP地址段进行访问次数的合理控制。
3. 响应时间和性能优化:
单个链接响应时间小于1秒。
统计查询响应时间小于2秒,对于复杂统计查询提供进度状态标志,确保响应时间小于1秒,检索和视频点播响应时间分别小于1秒和2秒。
4. 系统集成与数据安全:
能够与现有留学生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接口互通,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
关键接口采用未对称加密技术,所有关键数据必须经过加密传输,以确保数据安全性。
5. 云架构和操作系统:
采用云架构进行系统部署,提高系统的弹性和可伸缩性。
6. 全面的安全机制:
系统具备全面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加密和权限控制机制,确保用户数据和系统安全。
7. 功能模块和系统维护:
支持应用功能模块的定义和维护,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
提供数据库和中间件的维护和升级功能,实施数据备份和迁移,并进行日常的日志检查和监控。
四、验收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
平台上线学院使用后按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单全额付款。验收要求按照学期为节点提交平台运行运维报告,学院确认后配合资产处验收。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格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30。30
2
产品方案
根据投标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技术指标配置、产品质量、建设方案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时间的响应程度。优得10-8分,一般得7-5分,基本符合得4-1分。
10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 12月 6日 下午 4点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 年 11月 30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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