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部分-公共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采购公告
太原市中心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部分-公共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S*****
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共建部分-公共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24,605.03元(第一包: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232,478.57元;第二包:等保测评服务预算金额58,000元;第三包: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预算金额534,126.46元)
最高限价:824,605.03元
采购需求:共三包,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是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依托太原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机整合医院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对我院六个专科项目进行了横向整合,结合各专科或学科特点进行纵向延伸,达到统一建设、资源共享、一数一端的目的。项目统一部署于太原市政务云,构建统一数据源,赋能专科信息化建设及能力提升;同时借助太原市卫健委基本公卫系统及全科医生站的覆盖能力,通过与其进行接口对接,从而减少基层工作量,高效推动专科基层工作开展。此外,通过对接我院HIS系统、太原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公卫系统等多数据源汇集项目所需基础信息,形成公共基础数据中心,各项目结合专科项目特色并依托公共数据中心设立特色专科数据库,有机结合两库数据统一支撑专科业务发展。第一包:工程监理服务、第二包:等保测评服务、第三包: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响应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完成项目监理工作。
第二包:系统上线完成后,开始等保测评工作,进场测评30天后,完成等保测评工作,并提交测评报告。
第三包:在取得甲方当地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具备开展测评的条件下,进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进场测评30天内完成系测评工作并交付报告(该时间不含甲方整改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无;
第二包: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异地测评机构须在山西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需提供备案材料);
第三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中通过了GB/T*****.51-2016标准。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磋商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
2.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
地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0351-*******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351-*******
附件信息:
**********CCS*****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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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革与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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