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95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放射科16排CT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小时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邮箱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8日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本招标公告后附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
**********@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联系方式:09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联系方式:0951-
*******/
17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951—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田凯
电话:0951-
*******/
177*****646 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