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团3条干支渠、南场扬水支渠防渗改建)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83团3条干支渠、南场扬水支渠防渗改建)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十师额河一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83团3条干支渠、南场扬水支渠防渗改建)已由兵水农水[2016]18号文、兵水农水[2016]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报告已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标段划分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第十师183团,主要建设内容:防渗改建北干渠等3条干、支渠、南场扬水支渠,总长度31.17km,配套渠系建筑物29座。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2016年10月20日。本工程监理一个标段,施工整体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项目总监为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标段: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8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北屯市文明路康乐苑小区9号楼3单元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标段:1000元/本;施工标段:1000元/本,图纸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监理标段2016年3月15日11:00;施工标段2016年3月15日16:00。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屯新城区土地学会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137*****562
招标代理: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晓鑫 梁兴源
联系电话:186*****970 177*****354
2016年2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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