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五一路大楼用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集团总部五一路大楼用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集团总部五一路大楼用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项目名称) 集团总部五一路大楼用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福建川萃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大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丰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啸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深万北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建建工(福建)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团总部五一路大楼用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已由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 会议纪要〔2023〕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元,K= 8.00 %,发包价暂定为******.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公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0 分 0 秒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17 时 0 分 0 秒,到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采用匿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11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
电话: 0591-********
联系人: 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电 话: 0591-********(转8004)
联系人: 张工、王珊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
联系电话:0591-********
发布日期: 2023-11-30 17:53:14
招标
|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