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设备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15004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备[2023]1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6万元,银行贷款:*******.8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1.5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1.5公里,线路北起黄港欣嘉园以东的黄港车辆段站,经欣嘉园南路、海德路、云山道、河北西路、河北路、上海道、堡兴路,止于中部新城四站,全长31.5公里,共设车站22座,总投资额*******.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四标段,招标范围:新北路站的出入口、风道、疏散口、区间人防段等位置的人防设备及其附件的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和管孔封堵等。招标规模防护设备约18樘。总投资额530.1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验)机构出具的该类投标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产品类型必须含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孟凡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TG第41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胡尚格、许振青 电话:022-********-658
传  真:********
日期:2023年12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胡工
电话:022-********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TG第41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bts@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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