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红星社村许秦北大河对外发包招标公告
千垛镇红星社村许秦北大河对外发包招标公告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化市千垛镇红星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红星社村(许秦)北大河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原吴万元,面积约180亩(不丈量),大河,发包年限6年,从2023年农历12月27日起至2029年农历12月26日止,标底价每年330元/亩,投标方先缴纳前两年的总标底价******元,同时投标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如能按时缴纳后四年的承包金,合同保证金*****元可抵最后两年的承包金)。中标方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6年和2027年的承包金,2027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8年和2029年的承包金,如中标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金,村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包,同时扣除合同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59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日09时 - 2023年12月7日15时30分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12月7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8日09时 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陶玉海 ,联系电话: 138*****913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09时,同时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易结果在线上进行网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兴化市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321*****012010*****128,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资源管理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及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 ,联系电话:153*****958 。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3年11月30日
许秦北大河承包合同书(样稿)
甲方:千垛镇红星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资源管理,壮大集体经济,我责任区北大河(水面养殖)即将到期,经村民议事代表讨论通过,报镇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将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具体事项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甲方提供(许秦北大河)水面面积约180亩承包给乙方养殖,四址为:东至蒋鹅村河交界、南至分圩河圩、西至南舍河交界、北至砖瓦厂草三河交界(按目前吴万元承包现状)。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6年,自2023年农历12月27日至2029年农历12月26日止。
三、交款方式:二年一交,共计 元,同时投标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如能按时缴纳后四年的承包金,合同保证金*****元可抵做后两年的承包金)。中标方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6年和2027年的承包金,2027年11月30日前缴纳2028年和2029年的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持目前现状,不享受国家任何补助,不得影响农业生产及交通运输,不得阻碍生产河和庄前屋后大河挖机浚深,不得妨碍村庄环境整治,乙方不得干河。如有以上情形,村不作任何补偿。
2、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可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
3、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所有承包面积,逾期不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作空塘处理,所投入的一切动产、不动产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捕捞,在承包期内应生态养殖,不得用任何药物及动物粪便造成水质污染,不得吊养河蚌。一旦发现将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重新发包。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国家及政府需征用,必须无条件服从。
6、如遇特大洪涝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也不延长承包期。
7、资源管理费由甲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将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以总承包金20%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鉴、见证单位见证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千垛镇红星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单位: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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