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发-竞争性磋商厦门市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招标公告
福建经发-竞争性磋商厦门市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招标公告
福建经发-竞争性磋商-2023-JF415-厦门市2023-2024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3-JF415厦门市2023-2024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项目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厦门市2023-2024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项目采购;数量:1项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2023-2024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5.6万元,项目内容:厦门市2023-2024年区级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统计项目采购;数量:1项;简要需求:梳理厦门市及各区低碳发展现状,进一步制定数据收集清单,联络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收集厦门市各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消费等数据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企业规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其他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11-30 20:43:33】到【2023-12-07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50元;
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592-*******,邮箱:**********@qq.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开标厅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12-11 15: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开标厅
七、其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040******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0592-******* 电子邮箱:fjjf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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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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