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龙虾水库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龙虾水库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为提高水库承包经营权透明度,经研究,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委会决定将龙虾水库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名称、位置及容量
1.名称:龙虾水库。
2.位置: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
3.水库水面(红线范围)、辅助用地面积S=*****平方米,合计44.194亩,水库总库容22.71万立方米。
二、投标人注意事项
承包经营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其他未写明事宜以承包合同为主。
1.本次承包经营权招标仅为水库,不改变水库权属,承包方只有水库的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未经招标人允许,承包期限内经营权不得转租他人。
2.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只允许生态养殖,禁止投放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农药等肥水养殖行为改变水的质量,不可养殖其他有可能破坏水库坝体的鱼类等水产。
3.水库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在承包期间,要保证下游农田灌溉用水,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有关单位的水库调度运用,不得擅自开关水库放水闸门。
4.在承包期间,不得擅自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建房、不得承包他人用于饲养鸡鸭禽畜等。承包方自行在水库周边进行其他投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合同到期后,承包未取得续租资格,其所投资的资产自己承担,发包方不做任何补偿。
5.在防洪工作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在溢洪道上做阻碍泄洪的建筑物,要服从镇、村管理及上级工作安排按照汛期蓄水标准做好蓄水工作。
6.在承包期间,承包方要做好水库周边安全防范宣传和警示标志工作,在经营期间因游泳、喂养、捕鱼、盗鱼、垂钓行为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水库承包人除在法律(政策、法规)框架下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外,还应履行水库安全和水质保护工作的义务,并承担水库大坝、溢洪道日常的维修养护、涵(闸)设备的保养等,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水库管理单位,确保水库良性运行。
三、承包期限及承包底价
1.承包期限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承包底价
标底5万元/年,采用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承包费一年一付,于年初付清,投标者开标当天需提供5000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转为押金,押金合同到期退还,非中标者当场退回。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提供身份证明和银行征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及个人报名都需一并提交承包后的水库运营方案(即具体用途)。
4.投标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随意喧哗,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报价投标,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投标报价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持相关材料至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委会报名。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振兴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群及罗东新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振兴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七、违约责任
中标人逾期未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水库再次进行招标或另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委会
联系人:黄娜客 186*****285
地 址: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委会
罗东镇振兴村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标签: 龙虾水库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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