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2023-12-01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特邀请意向供应商对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3、服务期限:二年。

4、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二、项目服务区域及内容

(一)服务区域

(1)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二)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法律及卫生部等有关规定,供应商有偿自行上门运送处置采购人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此类废物),并免费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卸车服务。

2.根据采购人需求,每周至少回收两次,塑料类与玻璃类一起回收,派运输车辆或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公司前往暂存点进行统一运输,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提供回收登记本及电子台账,积极配合采购人迎接相关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供应商将指定上门回收处置此类废物的车辆信息、工作人员信息交于采购人,用作身份识别和管理。供应商指定回收车辆及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新的上述有关材料。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卫生部等有关规定做好此类废物的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工作合法合规,依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此类废物进行回收运输处置,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供应商在回收此类废物后,造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或提交资料时现场询问。

三、报价文件的送达

1、送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楼401室。报价单送达时还需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送达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98-********


标签: 回收处置 人民医院 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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