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JHZFCG2016B00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邀请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1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含图形工作站、平板电脑、打印机、碎纸机、防磁文件柜等)

1项

*******.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

合同条款

1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预填地名登记表,作业底图预建库,整合调查目录与登记表,采集地名文化信息与地理实体信息,调查历史地名、瑶族语地名、修侧地理实体坐标,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采集地名标志信息、建立区划与地名数据库、整理制作普查成果、建立地名档案、转化应用普查成果。

签订合同后首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省级验收通过前,累计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通过国家级验证后,方可对项目进行决算。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是(√)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入围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地名普查外包服务单位,并提供由地名普查办颁发的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格证书。

三、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由法人代表前来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3 115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楼九层政府采购股)。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冯合权 联系电话 :****-*******138*****149

代理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188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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