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部车辆社会化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3—JWGDDG—F3001第1包

东莞某部车辆社会化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3—JWGDDG—F3001第1包

东莞某部车辆社会化定点维修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3—JWGDDG—F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东莞某部车辆社会化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GDDG—F3001

三、项目概况:

(一)商务要求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必须是具有国家一类资质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服务期

2年。

3

报价方式

(1)本项目对维修项目工时费和零配件费进行报价。采用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1-投标下浮率);维修零配件费=维修项目零配件收费标准*(1-投标下浮率);

(2)维修费总金额=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配件费用(材料费用双方协商);

(3)报价应包含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维修款项=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配件费用(材料费用双方协商),具体付款要求如下:

中标供应商将采购人上月的维修项目及相关单据提交到采购人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凭:

  1. 合同;
  2. 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复印件;
  3. 装备修竣验收单(加盖采购人印章);
  4. 中标供应商报价单。

中标供应商需在每月初的第三个工作日前将采购人上月的维修项目及相关单据提交到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在每月的15日内结清上月货款。

5

合同条款

供应商实质投标合同各条款。

(二)技术需求

1.协议维修车辆种类

因保密要求,不在文件中体现,由采购人统一下发附件形式提供投标人。

2.维修保养项目

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中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急修、拯救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3.服务款项及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遵守东莞市汽车维修企业的规定;

②场地、设施要求:

店面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且交通便利;

厂区整洁,厂房洁净;

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厂区内标志清晰、业户资格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地。

③设备要求:

喷、烤漆工作间,车身及车架检测、整体设备,车辆举升设备,适用高强度钢惰性气体保护焊接设备,外出急修设备,符合行业标准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计量仪具、手工工具。

④投标企业的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汽车维修上岗证。

⑤供应商日常运作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定现,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⑥要求送修人出示公务车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单位证明,才能按照采购人公务车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报价、维修和结算。

⑦供应商接受委托修理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都必须是采购人签名认可的。

⑧在采购人提出维修要求后,供应商需在2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采购人车管员联系并提交书面说明原因,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⑨供应商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采购人车管员的意见。

⑩.中标供应商业务员制定估价单后,应详细向采购人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配件质量:必须用原厂配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或者按采购人使用单位意见采购配件。

?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换新,同时旧件应交回采购人库房保存,中标供应商维修人员不得私自保存。

?更换的配件由采购人带来或按意见采购的,首先应进行质量鉴定,实事求是地向采购人提供意见,分清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及时免费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

?给予采购人公务用车在东莞市区范围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

?给予采购人公务车优先维修的服务。

★?采购人因紧急情况需抢修,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响应,及时组织抢修。

?采购人公务车进厂维修,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该公务用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他用。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维修款项=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配件费用(材料费用双方协商),具体付款要求见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必须是具有国家一类资质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网上免费获取,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40分

谈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东莞某部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朝斌

电 话:136*****890

传 真: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

附件:谈判文件

,东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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