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
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0SSX02300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设
计施工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地方政府自平衡
收益专项货资金 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天保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
设计施工总承包
12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
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且在
有效期内: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建筑师 勘查设计注
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机场工程或机电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
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 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有关意见的通 相关规定的除外):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
为同一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员工本单位注册,须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货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如投标人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
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
产状态: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creditchina.goY.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
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第1 4 5 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
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2 3的相应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日中投标。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7日0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
号)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
造工程己由民航华北函 2023 355号批准建设,项日业主为天津天保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米自地方政府自平衡收益专项债资金 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天津天保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和赁区机场围界
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天津滨海机场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天津滨
海国际机场西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本次围界改造工程将飞机租赁区退出机场
控制区,为空客二线正式施工提供作业面,将使得机场的围界统一纳入天津机场管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
2.3.1本工程设计包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标准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和规
范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的设计和施
工服务工作等:其中: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围界设置 飞行区
周界前端防入侵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辅助照明系统 扬声报警系统 防区的设置 安防监
控设施供电 通信传输系统 特种车库监控中心改造等。
2.3.2本工程施工包括:
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
2.4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审查时间),2024年01月31日前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其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缴资质,且在
有效期内: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建筑师 勘查设计注
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机场工程或机电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
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 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日负责人
有关意见的通知 相关规定的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贵人可以
为同一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员工本单位注册,须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如投标人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
润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
产状态: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
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 3.4 3.5 3.6项的要求,联
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3.2 3.3的相应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
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
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
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01日09:00至2023年12月07日16:00(法定公休日 法定
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
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日经理注册证书和职称证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
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或建造师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本项目的联系人姓名 手机 电子邮箱 身份证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口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https:/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01日09:00至2023年12月07日16:00(法定公
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持授权委
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
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
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26日14
时0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
区3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
业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1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00288
八秀折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