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KTP-CL2023-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采购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蓄电池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2023年客车废镉镍电池销售
2.项目编号:GKTP-CL2023-05
3.项目内容:
包件号序号包件名物资名称国家危险货物类别
单位预估数量存放地点备注
11废电池废镉镍电池HW49-900-044-49吨60郑州规格型号:各型;结算重量方式:过磅;电解液无法倾倒。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回收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次销售暂不接受河南省以外单位回收。
2.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核准危险废物类别的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
4.回收单位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预案。如非本企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与雇佣单位的道路运输协议。
5.回收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两年内无环保部门违规违法处罚、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6.回收单位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回收单位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单位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8.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9.上述第1-2项须在谈判会议上携带原件(备查)。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 10:30至2023年12月6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14:30,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邮 编: ******

联 系 人:焦工

电 话: 0371-********

传 真: 0371-********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1.报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3.回收单位在购买销售文件时要慎重考虑,认真进行成本测算,合理报价,成交后因市场因素导致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回收单位自行承担。
4.销售的废蓄电池,回收处理后严禁上道、上车、上线。
5.成交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郑州车辆段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6.成交单位必须在签订废蓄电池处置合同(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到郑州车辆段材料科办理提货和发运手续。
7.成交单位办理完全部中标手续后,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分批次提走全部中标废蓄电池。如遇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由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因运输生产变化不能按期提货,由提货单位负责解决,或若成交单位自身原因不及时提货超过规定期限,成交单位负全责。
8.甲乙双方无法通过《河南省固废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电子转移单,本次合同自动失效,本年度不再接受该成交单位参加我单位所有销售活动,同时取消在我段两年销售和购买资格。
9.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成交单位在完成提货发运后,郑州车辆段支付处置费用,成交单位根据实际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12月1日

,郑州

标签: 客车废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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