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询比函
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询比函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
1.2项目内容:本项目处置范围为1、2号线2023年年度内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废油,数量详见附件《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处置清单》,最终处置数量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此项目包括处置、运输、装卸、称重计量等服务。
1.3收集地点:洛阳内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刘富村车辆段、红山车辆段,卖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1.4处置时间:每批次下达转移通知,在环保局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含跨省)”等申报手续后,买方在20日内完成废油转移处置。
1.5买方应对“危废物转移联单(含跨省)”申报流程有充分了解,对于跨省转移,买方必须在卖方发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100天内取得省厅颁发的关于本项目废油省内转出,省外转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审批批复文件。如买方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环保局的危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1.6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危废物转移联单(含跨省)”等手续。
1.7合同签订前,买方需向卖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预估总量*合同单价(含税价)*5%。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或者开具同等价值的履约保函。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范围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应的营业范围。
2.2参选人须具备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900-214-08)的废物种类。
2.3具备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从业运输及配送人员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备危化品从业运输及配送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询价比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
3.1参选人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3.2参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3参选人加盖公章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代码明细表》复印件;
3.4参选人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参选人加盖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3.6参选人加盖公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与第三方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纸质文件提供一正三副,共四份。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项目开启时间):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12月07日10时00分之前。(注:超时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五、项目开启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第三项中所需提供的资料装订密封送至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室。
六、若发现询价清单中有描述不清或有疑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工作人员;相关文件如有任何偏离,请备注说明,否则默认符合我方要求。
定于2023年 12 月 06 日10时00分,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红山车辆段物资总库前集合,组织各参选人进行现场踏勘,以更好的编制报价文件。逾期未参加者,参选人可自行踏勘,卖方不再另行组织。在踏勘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七、评审方法:项目采用报价文件符合最高价评审法。如报价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特别提醒各参选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卖方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379-********
2023年12月1日
附件:洛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3年年度计划内废油处置项目处置清单.xls
标签: 废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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