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关于注销部分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陕D*****等11辆存在长期不按规定参加《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车辆已报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公告期间,经营业户若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运输科进行情况说明。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联系电话:029-********。
公告结束后,涉及本次公告注销事项经营业户应主动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原件交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归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