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安放项目竞价公告

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安放项目竞价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安放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标的物

名称

标的物位置(数量)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

(元/个.年租金)

竞价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租赁期

14个自助售货机

各学生宿舍及图书馆内现有14个自助售货机点

14个自助售货机

0.6万元/个.年

2万元

2万元

四年

(一)场地

校内13栋学生宿舍的一楼以及图书馆的空隙之地

(二)经营要求

本次在学院13栋学生宿舍的一楼以及图书馆的空隙之地各摆放一台自动售货机。

二、招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租仅限摆放自助售货机(位置仅限于现有自助售货机摆放位置)。

2、本次招租的每个自助售货机点应单独安装电表,独立计费,由中标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为电0.589元/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3、场地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先交足前半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4、请参加竞租者认真了解招租场地,充分考虑学校学生人数变动、校园内外同类经营场所增加及两个假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

5、本项目经营范围限预包装的食品、饮料。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6、承租人应履行好“三包”责任,做好自助售货机周边环境保洁,垃圾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并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是所经营场所及项目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治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三、承租期限

四年。(自 2023年12月 31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四、承租租金及说明

标的物

名称

标的物位置(数量)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

(元/个.年租金)

竞价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租赁期

14个自助售货机

各学生宿舍及图书馆内现有14个自助售货机点

14个自助售货机

0.6万元/个.年

2万元

2万元

四年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1)法人应提交: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若委托人参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自然人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竞租人特定资质条件

竞租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4、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其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六、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3、联系人:吴女士

4、联系电话:0731-********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6、报名费400元每人,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标的物现场踏勘

1、招租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后勤处周智勇(联系方式139*****05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沙伍家岭支行

账号:190*****092********

九、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十、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十一、竞租原则

1、竞租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竞价。

2、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价函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的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各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时视为竞租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4、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5、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6、各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将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竞租人现场签到,各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保证金回单、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代表、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情况,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7、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

十六、承租方经营管理要求

1、出租方负责出租时场地的完整和保证承租方可以正常使用。负责监管承租方日常经营和履约监管,不得有超越约定的经营范围。

2、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场地修缮工作,维护好场地的完好性。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发布消息和对外宣传。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因非法经营而造成的场地查封、停业等严重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出租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区域内的绿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打理,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场地内的树木在承租之日进行点数交接,承租方不得移走任何树木和损毁绿化。

5、承租到期不再承租之后,双方进行场地和房屋以及办公设备设施交接,如果对出租的所有场地房屋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毁或者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有暂时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

6、出租用的设施、设备因到报废年限或者无法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

7、合同期满、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按移交清单向出租方交回设施、设备等出租方财产,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移交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办公场所等工作,超过期限按*****元/天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场地占用费。逾期未清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清场,清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在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此场地不得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摆放自动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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