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招标公告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许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通许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通许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竞争性谈判[2016]00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址:通许县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概况:以2013年底的质量等别成果为基础,结合2014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评定、验收情况,以及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面开展全县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以2013年底的质量等别成果为基础,对耕地质量等别渐变区域,开展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
4、采购内容:通许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文件通知、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等工作要求;
6、服务期:15日历天(2016年3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成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评估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从事土地利用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五、报名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合同一份、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路人民体育场对面)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3月2日下午3:00时之前(北京时间),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日 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朱志军
电 话:138*****650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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