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05000183000881001001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 招标条件
本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87.133083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给水厂一座,日供水 5000 吨/天,新建给水管网 5000 米 改建六座污水处
理站,日处理规模共 770 吨/天,新建污水管网 200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设
计类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类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
师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全过程驻场施工项目负
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
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
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拟配备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中至少包含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造价 规划 岩土主要专业人
员,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
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同时拟派全过程驻场设计人员一名,具备市政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及劳动合同 除本项第 条以外同一个人不得兼任多个岗位。
拟配备的其他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 资料员 质量员 材料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
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 2020 2021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
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或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未出现过不良行为记录,
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
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 任何
时段,一经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或取消
其中标资格 或终止其工程总承包合同,且两年以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
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其中设计单位 1 家 施工单位 1 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
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 23 时 59 分
前登录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 选择殷都区交
易中心进入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入安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 确认并签名 ,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
效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七 其他
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已由安殷发改审批 2022 30 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二次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881001001
建设地址:伦掌镇区域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给水厂一座,日供水 5000 吨/天,新建给水管网 5000 米 改建
六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共 770 吨/天,新建污水管网 2000 米。
本项目 EPC 招标共一个标段
计划总工期(含设计):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20 日历天,施工:345 日历天)
总投资约为: 50871330.83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 49825005.71 元 设计费限额为
1046325.12 元。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 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
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招标内容包含设计 施工 采
购 设备购置,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部分:包含勘察 详规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但不限定于以
上内容 。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评审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批过的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和招标文件包含的
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 竣工验收 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 质
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设
计类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类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
师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全过程驻场施工项目负
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
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
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拟配备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中至少包含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造价 规划 岩土主要专业人
员,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
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同时拟派全过程驻场设计人员一名,具备市政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及劳动合同 除本项第 条以外同一个人不得兼任多个岗位。
拟配备的其他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 资料员 质量员 材料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
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 2020 2021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
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或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未出现过不良行为记录,
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
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 任何
时段,一经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或取消
其中标资格 或终止其工程总承包合同,且两年以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
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其中设计单位 1 家 施工单位 1 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
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前登录 安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 选择殷都区交易中心进入
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下载文件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00 分
5.2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
件):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系统,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 确认并签名 ,逾期上传
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4 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殷都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晋伟
电 话:15890777440
地 址:伦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
联系方式:13523725075
地 址:郑州市国安大厦 A 座 502 室
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4005594223K
联 系 人:申保红
电 话:0372-5139664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伦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晋伟
电 话:158907774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国安大厦 A 座 502 室
联 系 人: 李敏
电 话: 1352372507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