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采购单位 | 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蛟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3: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宿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2-******** | ||
采购单位 | 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蛟河市红叶大街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彤 ?? 04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宿苑0432-********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磋商.doc |
项目概况
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B*****
项目名称: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ZB-B*****;
2、项目名称:蛟河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
4、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货期:2023年12月25日前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9、招标范围:货物采购;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转包、分包,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清晰可辨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标公司邮箱(********@qq.com),邮件内须提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 电子版及付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电子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79号
联系人:刘彤 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联系方式:宿苑 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苑
电 话:04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8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转包、分包,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 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蛟河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79号
联系方式:刘彤 ?? 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联系方式:宿苑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苑
电 话: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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