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寻源公告用...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寻源公告用...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寻源公告(用户需求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FW-********

二、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用户需求(详见附件)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联系项目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段综合楼 A454室

联系人:钟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769-****************

邮箱地址:zhonggangyi@dggdjt.com、liumanxia@dggdjt.com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3年12月1日

附件:用户需求书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合同期内,根据2号线110kV电力线路故障发生情况,由甲方提出故障处理需求,乙方进行快速响应提供故障处理服务。

★报价方式

1.投标人报价以人民币为准,投标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金。

2.不能在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3.投标人报价为合同期内固定不变金额。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本项目对服务期限内发生的每个单次电力线路对单次故障维修服务设置两个款项支付节点,即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和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不发生;

2.乙方完成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完工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和确认相应110kV电力线路恢复正常运行之后,甲方根据乙方当次故障维修服务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框架合同计算当次故障维修服务总价(含税);

3.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当次服务总价的95%款项作为当次支付节点应支付款项,在此基础上扣除当次服务完工验收评价考核款项之后,即为甲方实际需支付给乙方的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款项。乙方提交相关项目支付申请资料(含支付申请1份、完工验收合格报告1份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应款项(不计利息,含税)向合同内乙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

4.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将当次服务总价的5%款项作为当次服务质保金,扣除当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评价考核款项之后,即为甲方实际需支付给乙方的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款项。乙方提交相关项目支付申请资料(含验收支付申请1份、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报告1份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应款项(不计利息,含税)向合同内乙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

4.乙方须为甲方每次实际支付的款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抬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报价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120个日历日。

★项目预算金额

******.00元 ,据实结算,不发生故障则不产生费用。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重要说明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重要要求或关键指标,对这些重要要求或关键指标的任何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 总体说明
    1. 名词约定
      1. 甲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 乙方:本项目提供维保服务的供应商。
      3. 电力线路: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110kV电力线路。
    2. 总则
      1. 乙方应根据本用户需求书,制订针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
      2. 乙方对本需求书中所有条款必须逐条对应、明确答复和提出详细的技术建议,详细写明参数、规格或方案内容;报价方案中的技术规格应不低于本需求书的要求,对于技术指标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部分应列入技术偏差表。
      3. 乙方必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因其技术过失、系统缺陷、管理不当、延误工期、违反法律、引发事故,对甲方或其自身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 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文件仅限本项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
      5. 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
      6. 本用户需求的解释权归甲方。
  2. 项目概况
    1. 2号线110kV电力线路
      1.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二期工程共设置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旗峰主所和厚街主所。其中旗峰主所上级从立新变电站接入2路110kV电源(立主旗线、立旗线),配置2台110kV *****kVA主变压器,降压至35kV后向正线供给三个供电分区,主要为东莞火车站-西平站(含车辆段、OCC)范围;厚街主所上级分别从双岗变电站和景湖变电站各接入1路110kV电源(双河线、景田线),配置2台110kV *****kVA主变压器降压至35kV后向正线供给两个供电分区,主要为蛤地站-虎门火车站(含蛤陈区间所、展虎区间所)范围。两个主所具备相互支援条件,保证2号线系统供电可靠性。
      2. 立新变电站至旗峰主变电所的110kV电力线路(电缆线路):旗峰主变电所共有两回110kV电缆出线,均引至220kV立新变电站,一回从立新站12#间隔出线,T接立主线,引至旗峰主变电所1#变压器GIS电缆终端,命名为立主旗线(T)。另一回从立新站24#本期扩建间隔出线,引至旗峰主变电所2#变压器GIS电缆终端,命名为立旗线。电缆建设规模为:电缆线路长度1×176+2×2921米, 电缆采用交流额定电压64/110kV XLPE宁波球冠FY-YJLW03-Z-64/110-1×400mm2。立主旗线(T)在立新站12#间隔T接立主线(架空),并新建电缆构架电缆引下,沿站内电缆够敷设至本期扩建的立新站24#间隔附近,与24#间隔新建的电缆构架引下的立旗线汇合成双回电缆,沿站内电缆沟在立新站西南角围墙西南向引出,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至莞长路东侧绿化带,然后北向采用埋管方式沿绿化带敷设约250米,转入人行道向北敷设至翠峰路口,顶管穿过翠峰路口至旗峰路东北侧的旗峰林场内的绿化地,采用埋管方式向北敷设约750米,为一段陡坡及公交车站,采用顶管方式穿过陡坡及公交车站后,埋管向北敷设约210米,转左顶管穿过旗峰路至西侧绿化带,沿绿化带采用埋管北向敷设至东莞大道路口,采用预埋管方式穿过东莞大道至西北侧人行道,采用电缆沟沿人行道向西敷设约310米,后转右沿进站道路东面绿化带采用电缆沟与埋管方式敷设进入旗峰主所西侧围墙。

      1. 景湖变电站至厚街主变电所的110kV电力线路(电缆线路):电缆建设规模为:电缆线路长度1×3281米, 电缆采用交流额定电压64/110kV XLPE宁波球冠FY-YJLW03-Z-64/110-1×400mm2。从景湖站新建电缆构架电缆引下,沿站内电缆沟在景湖站东北角围墙北向引出,转左敷设至湖景大道东侧线行下绿化带,向南走线约80米后,顶管穿越湖景大道至科技大道南侧人行道,向西敷设至莞深高速东侧,然后顶管穿越广深高速至西侧绿化地,再转左敷设,从厚街主所东北侧围墙进入厚街主所,在厚街主所内沿主所内电缆沟接入相应电气设备。

      1. 双岗变电站至厚街主所的110kV电力线路(电缆与架空混合线路):电缆线路由双岗站北侧D1点出线后,转右至沿河路(规划),沿站前规划道路下穿500kV水莞甲乙线与220kV莞进甲乙线架空线行至终端塔N1(新建),转为单回架空线路跨越耕地、河流与鱼塘至仁康医院附近、东溪路边的终端塔GN7(新建),再转为电缆沿东溪路北侧向东敷设至环莞快速路西侧,顶管穿过环莞快速路至东侧人行道,然后沿环莞快速路东侧绿化带、人行道及车道向北敷设至厚沙立交绿化带,然后顶管从西侧围墙接入厚街主变电所,沿变电站红线内电缆沟接入110kVGIS开关柜室。新建110kV线路总长约1×8.02km(单回路电缆1×6.831km+单回架空1×1.165km)。

    1. 项目背景
      1.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二期工程从东莞220千伏变电站至两座主变电所共四路110kV电力线路是地铁重要的供电设备。110kV电力线路运行环境易受自然灾害及城市建设的影响,存在受外力破坏的导致电力线路故障停运的风险,需要保障线路长期稳定运行,故障时需快速响应处理以降低故障影响时间。由于110kV电力线路相关的设备检测、安装和试验等工作技术要求较高,需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故需通过签订框架合同的方式委托公司外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开展线路故障维保工作。
  1. 项目服务范围
    1. 110kV电力线路故障维修
      1. 110kV立主旗线:220千伏立新变电站的110千伏立主旗线出线间隔电缆终端头至旗峰主所110kV 1# GIS电缆终端之间的电力线路的所有设备设施(包含线路两端电缆终端头及户外式电缆终端套管)的故障维修;
      2. 110kV立旗线:220千伏立新变电站的110千伏立旗线出线间隔电缆终端头至旗峰主所110kV 2#GIS电缆终端之间的电力线路的所有设备设施(包含线路两端电缆终端头及户外式电缆终端套管)的故障维修;
      3. 110kV双河线:220千伏双岗变电站的110千伏双河线出线间隔电缆终端头至厚街主所110kV 1#GIS电缆终端之间的电力线路的所有设备设施(包含线路两端电缆终端头、架空线路)的故障维修;
      4. 110kV景田线:220千伏景湖变电站的110千伏景田线出线间隔电缆终端头至厚街主所110kV 2#GIS电缆终端之间的电力线路的所有设备设施(包含线路两端电缆终端头及户外式电缆终端套管)的故障维修;
  2. 项目工作范围
    1. 项目工程量
      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响应并提供110kV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框架合同验工计价;
      2. 项目主要工程服务如下表,乙方需对以下所列主要项目内容进行逐项报价(单价),其他未纳入的项目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核定维修项目及其工程量后,根据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交正式报价文件,经甲方审批后提供相应维修服务。

序号

主要维修服务项目

单位

备注

1

事故点现场勘查

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2

线路故障点查找

包含不限于110kV电缆(含终端头、中间头、户外电缆终端套管)主绝缘故障、电缆外护套故障、架空线路绝缘子故障、架空线路避雷器故障、户外电缆终端套管故障等。

3

电缆中间头的提供及制作(110kV)

单相每个

其中包含不限于接通电源,搭拆工作棚,搭拆脚手架,校正电缆,吊电缆及固定,挂接地线,交通疏散,现场电缆沟清砂及修复,电缆管道清除淤泥及修复,路面及绿化带开挖及恢复,交接试验,事故点现场勘查,包工包料。

4

电缆终端头的提供及制作(110kV)户外终端

单相每个

5

电缆终端头的提供及制作(110kV)GIS终端

单相每个

6

户外式电缆终端套管的提供及制作(110kV)

单相每个

7

110kV电缆提供及更换敷设

单相每米

包括但不限于开盘,电缆检查,核对规格,移位,架盘,固定,牵引头安装,放、收钢丝绳,敷设、锯断、封头、丈量、整理、固定电缆,挂排,工器具场内转移,电缆护层测试,电缆材料及附件、回流线及线耳、电缆固定夹,电缆沟清砂及修复,电缆管道清除淤泥及修复,耕地、路面及绿化带开挖及恢复,交接试验,事故点现场勘查等,包工包料。

8

架空导线、避雷线故障维修

每处

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围蔽、拉线调整、调整导线、地线弧垂、线夹、防雷设施、异物处理、交接试验,事故点现场勘查等,包工包料。

9

架空线路绝缘子故障维修

每串(个)

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围蔽,绝缘子清洁、调整,绝缘子的提供、安装、交接试验,事故点现场勘查,包工包料。

10

架空线路避雷器故障维修

每个

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围蔽,避雷器清洁、调整,避雷器、动作计数器的提供、安装、交接试验,事故点现场勘查,包工包料。

11

交接试验(110kV)

每回路

试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架空导线主绝缘试验、电缆参数测定、波阻抗试验、电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试验、绝缘子绝缘电阻试验、避雷器试验等,提供试验报告等,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12

电缆护层保护器提供及安装

每个

包含过电压保护器试验、提供等。

13

电缆沟清砂及修复

每平方米

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14

电缆管道清除淤泥及修复

每米

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15

路面、绿化带及耕地开挖及恢复

每平方米

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16

架空导线、避雷线异物处理

每处

若其他维修服务项目已包含该项目则不另外计算该服务项目工程量。

17

线路通讯光缆提供及熔接(48芯以内)

每处

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沟清砂及修复,电缆管道清除淤泥及修复,路面及绿化带开挖及恢复,包工包料。

  1. 项目资质要求
      1. 乙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乙方具备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乙方项目人员须按照表7.2.5的要求具备国家、行业相关职称证、特种作业资格证(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类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2.维修组长1人:持有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3.作业人员至少4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电力电缆作业证》、《电气试验作业证》、《继电保护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各不少于1人持有);
      4. 乙方项目人员须具备南方电网、广东电网以及东莞供电局相关规定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件,并按东莞供电局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东莞供电局颁发的在相关系统记录的有效“两种人”资质截图,输电类工作负责人、输电类工作票签发人、变电类工作负责人、变电类工作票签发人各不少于1人持有)。
  2. 服务期限及质保期
    1. 项目服务期限
      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服务起止日期为准;
      2. 本项目由若干个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构成,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期限从乙方进行相应故障响应开始至服务质保期满结束;
      3. 项目服务期限内,每次电力线路发生故障后,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发出故障维修请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快速响应,提供高效、优质的故障维修及质保服务。
    2. 项目质保期
      1. 本项目质保期由若干个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组成;
      2. 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为乙方完成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该次故障维修服务的质量保修1年;
      3. 在单次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若被质保电力线路故障修复部位再次产生缺陷或发生故障,甲方向乙方发出质量保修请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快速响应,提供高效、优质的质保服务。相关电力线路故障维修部位若出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因素导致的缺陷或故障,由乙方承担质保责任,免费重新对故障点进行修复,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当次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
  3. 项目执行要求
    1. 采用标准与规范
      1. GB*****-2013《地铁设计规范》
      2. GB*****-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东莞供电局电力电缆检修规范
      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5. DL/T 596-2021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6. Q/CSG1 0010-2004输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7. Q/CSG1 0007-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8. Q/CSG*****-2007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2. 服务组织要求
      1. 为保证项目服务的顺利进行,乙方需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有专人(项目负责人)负责;
      2. 乙方须结合项目建立情况提供项目组织架构图和岗位职责;
      3. 乙方须将项目组全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员、维修员等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扫描件和复印件等向甲方报送,如有变动,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报备方可变更;
      4. 乙方应对其维修组织结构定岗、定员,保证维修队伍稳定、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结构满足本项目需求;
      5. 乙方项目组人员应不低于以下配置要求:

类别

岗位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电气类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110kV电力线路安装或维修项目管理经验。

1人

技术管理

技术员

1)具有110kV电力线路安装或维修项目经验。

1人

维修管理

维修组长

1)具有110kV电力线路安装或维修经验;

2)持有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

1人

作业人员

1)具有110kV电力线路安装或维修经验;

2)持有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

3)相关作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作业性质还须持有相关特种作业证有效证件,如《电力电缆作业证》、《电气试验作业证》、《继电保护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登高架设作业证》等。

≥4人

      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为项目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乙方项目人员在服务甲方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必要严格遵守南方电网的相关规章制度,合同期间必须根据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以及东莞供电局的相关规定持续做好项目相关人员安全考试、人员资格取证、施工单位资质认证及备案等工作,并保证其持续有效,使其满足开展东莞供电局管辖的220kV变电站及110kV电力线路施工作业的需求;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做好项目人员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工作,并保证其持续有效;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两名有效项目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人员;
      5. 项目合同期限内和质保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发起故障维修响应请求后,乙方须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线路现场开展快速故障排查;
      6. 乙方须及时、高效地提供故障检查与抢修服务,减少因用电故障产生的经济损失与不良社会影响,遇到问题应与甲方主动沟通,优先处理故障,不得拖沓、推诿、扯皮,同时乙方须承诺每次故障处理服务完工时间不超过行业内同类故障处理平均时间,故障完全修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68小时;
      7. 为完成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乙方须根据作业需求按照东莞供电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好作业所需相关手续;
      8. 乙方为完成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的人工、交通、工器具、仪器装置、消耗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负责;
      9. 乙方应在现场维修实施前对故障电力线路及运行区域情况进行勘察,结合现场实际制定相关故障排查处理方案,根据作业需求落实好作业人员、工器具、仪器、设备等的准备工作;
      10. 甲方召开电力线路故障维修相关会议,乙方应派出符合条件人员准时参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缺席会议;
      11. 甲方项目人员与乙方项目人员约定的其他服务组织要求。
    1. 安全生产要求
      1. 乙方现场作业人员须根据作业性质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特种作业有效证件,具备上岗条件,禁止无证作业;
      2. 乙方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3. 乙方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的安排,未经甲方配合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开工,禁止野蛮作业、擅自走动或触碰现场设备设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设备设施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的损失,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须按照既定的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进行作业,若作业计划需要临时变更,须提前征得甲方配合人员同意;
      5. 乙方人员须凭证件进入工作地点,如需乘坐地铁或进入甲方运营场所,需注意个人形象,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 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足作业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
      7. 乙方在作业时需注意现场设备设施的保护,禁止影响正常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禁止损坏设备设施;
      8. 乙方在作业现场须充分设置安全围栏及安全警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或发生危险,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而产生的损失,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9. 乙方作业完毕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垃圾至指定地点,出清工器具、材料等物品,恢复作业相关设备设施正常状态,恢复市政路面及绿植原貌;
      10. 甲方项目人员与乙方项目人员约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
    2. 维修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指定的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修改相应的生产组织要求和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涉及价格不做另行调整;
      2. 乙方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的110kV电力线路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开展维修,如存在漏项、执行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甲方视实际情况予以记录考核;
      3. 乙方应同甲方密切配合,有权利也有义务在维修项目开展过程中向甲方提出设备维修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 乙方须保证完成维修工作后设备具备投运条件交付,如出现在维修工作后设备损坏或无法投运的情况,乙方需负责进行修复,直至设备成功投运;
      5. 乙方须保证完成现场设备故障修复质保服务后,设备隐患能有效消除,设备具备投运条件,如出现不符合项甲方有权根据评价条款情况对乙方进行记录考核;
      6.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对故障设备所做测试、试验、维修须及时形成准确全面的试验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经签章后提供给甲方。
      7.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故障部件必须在更换后交还甲方处理,并送至甲方指定位置;
      8. 甲方项目人员与乙方项目人员约定的其他维修质量要求。
  1. 评价、考核与支付
    1. 评价要素及依据
      1. 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2.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及东莞供电局相关规章制度;
      4. 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项目相关条款;
      5. 各类会议纪要及通知;
      6. 施工配合、质量、安全管理等其他要素。
    2. 评价考核方法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每个单次故障维修服务开展两次评价,包括完工验收评价和质保期满验收评价,评价内容涵盖服务服务组织、安全生产和维修质量等方面,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要求(见第7章)开展工作 ;
      2. 甲方将每次验收评价结果及时向乙方通报确认,并依据评价结果应用规则(见8.2.4)确定是否向乙方发放考核通知书(见附件)。乙方如对考核通知书内容存在异议,可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见附件)。经双方确认的验收评价结果和考核通知书将用作当次服务支付的依据;
      3. 每次故障维修服务的计算方法:总评价得分X=100-组织过程评价扣分-安全生产评价扣分-维修质量评价扣分,扣分满100分即止;
      4. 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序号

考评分数

评价等级及处理

考核款项

1

90≤X≤100

0

2

85≤X<90

中,提出预警

0

3

60≤X<85

较差,提出警告

应支付款项的

(85-X)/85×100%

4

X<60

差,有权终止合同

应支付款项的

(85-X)/85×100%

注:

1)如总评价记录项扣分累计达40分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除了按照本规则扣除考核款项外,还需追究乙方合同违约的其他责任。

      1. 评价细则见附件1。
    1. 项目支付
      1. 本项目对服务期限内发生的每个单次电力线路对单次故障维修服务设置两个款项支付节点,即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和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
      2. 乙方完成单次电力线路故障维修服务完工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和确认相应110kV电力线路恢复正常运行之后,甲方根据乙方当次故障维修服务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框架合同计算当次故障维修服务总价(含税);
      3. 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当次服务总价的95%款项作为当次支付节点应支付款项,在此基础上扣除当次服务完工验收评价考核款项之后,即为甲方实际需支付给乙方的单次服务完工验收支付款项。乙方提交相关项目支付申请资料(含支付申请1份、完工验收合格报告1份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应款项(不计利息,含税)向合同内乙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
      4. 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将当次服务总价的5%款项作为当次服务质保金,扣除当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评价考核款项之后,即为甲方实际需支付给乙方的单次服务质保期满验收支付款项。乙方提交相关项目支付申请资料(含验收支付申请1份、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报告1份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相应款项(不计利息,含税)向合同内乙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
      5. 乙方须为甲方每次实际支付的款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抬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 附件

附件1:评价细则

附件2: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故障维修服务验收评价表

附件3:项目考核通知书

附件4:项目考核申诉表

      1. 附件1:评价细则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考核扣分

1

服务组织

项目组人员配置

每缺少1人次扣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2

项目组人员资质

每不满足1人次扣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3

故障响应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小时扣5分,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4

到达现场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小时扣5分,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5

作业手续办理

不按供电局及甲方相关规定办理作业手续导致作业不能顺利开展的,视情况每次扣5-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6

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服务组织要求执行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每项扣3-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7

安全生产

现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现场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的,每人次扣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2.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8

现场作业安全情况

现场作业存在违规情况,视情况每次扣5-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人员出现安全事故;
  2. 设备设施损坏或产生缺陷;
  3. 影响正常设备设施运行;
  4.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5.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9

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执行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每项扣3-10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人员出现安全事故;
  2. 设备设施损坏或产生缺陷;
  3. 影响正常设备设施运行;
  4.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5.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10

维修质量

维修标准、规范、工艺等执行情况

维修过程存在漏项、工艺不标准、存在隐患情况、质保期内被质保设备部位存在缺陷或再次发生故障的,视情况每次扣5-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设备设施损坏;
  2. 影响正常设备设施运行;
  3. 原有故障基础上故障范围的扩大或引起修复时间的延长;
  4.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5.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11

故障修复后投运前检查确认情况

投运前检查项目未按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存在漏项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每次扣5-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设备设施损坏或产生缺陷;
  2. 影响正常设备设施运行;
  3. 原有故障基础上故障范围的扩大或引起修复时间的延长;
  4.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5.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12

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维修质量要求执行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每项扣3-15分,若导致以下情况的,考核分数翻倍:

  1. 设备设施损坏或产生缺陷;
  2. 影响正常设备设施运行;
  3. 原有故障基础上故障范围的扩大或引起修复时间的延长;
  4. 甲方项目组织受上级部门或外部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批评、考核;
  5. 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1. 附件2: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故障维修服务验收评价表
      2. 附件3: 项目考核通知书

项目名称

(2024-2026)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110kV电力线路委外维保项目

服务名称

年 月 日2号线110kV 线 故障维修服务

服务质保期限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服务评价阶段

£ 完工验收评价 £质保期满验收评价

评价依据

本用户需求书8.2相关条款

委外单位(乙方)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扣分记录

扣分小计

1

服务组织

1)项目组人员配置;

2)项目组人员资质;

3)故障响应时间;

4)到达现场时间;

5)作业手续办理;

6)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服务组织要求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

1)现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现场作业安全情况;

3)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执行情况。

3

维修质量

1)维修标准、规范、工艺等执行情况;

2)故障修复后投运前检查确认情况;

3)项目执行要求规定的其他维修质量要求执行情况。

评价总得分

总体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甲方)(评价人员签字):

委外单位(乙方)(签字):

被考核单位

考核事由

考核内容及依据

考核单位

经办人

考核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发日期

备注:

1.被考核单位在收到此考核通知书后,如有异议,请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如无反馈作为认同处理。

2.“考核事由”应说明被考核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主要人员及事件概况(或事件原因)。

3.“考核内容及依据”应注明考核措施及对应的考核依据的文件名及第几条款等内容及相关材料。

被考核单位签收人

签收日期

      1. 附件4: 项目考核申诉表

申请单位

申诉改变现有考核的事由:

被考核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被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单位经办人意见:

班组长签名: 日期:

考核单位项目组意见:

考核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标签: 电力线路 维保 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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