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黄兴大道与机场高速北辅道内涝点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黄兴大道与机场高速北辅道内涝点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黄兴大道与机场高速北辅道内涝点改造工程。

2、采购预算:*******.96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磋商限价): *******.72元。

3、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机场高速北辅道(黄兴大道-胜利路)段,为机场高速北辅道内涝整治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1)新建黄兴大道雨水管DN1000管道23米,雨水边沟600*600共30米、雨水边沟600*1000共58米,配套雨水检查井4座,八字排水口1座。(2)新建机场高速北辅道DN1800管道9米,配套雨水检查井1座,八字排水口1座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的书面承诺。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60日历天。

2.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服务标准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2.1施工图设计、图纸答疑、现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2.2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

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

2.4《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及其解释文件。

2.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

2.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 湘建价[2018]10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2.7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湘建价市〔2020〕48号)。

2.8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9长沙经开区2020年新消耗量标准统一口径汇编(暂行稿)。

2.10主要工程材料价格按2023年9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取定;《长沙建设造价》中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材料参照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以上缺项的材料价按市场询价计算;以上材料单价均按除税价计取。

2.11招标控制价编制问题答疑及会议备忘录。

2.12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建设方提供的其它文件。

3、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3.1本项目不可预见费,按分部分项合计费用的10%计取。

3.2土石方外运暂按7km计取,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结算时,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的土石方,须提供新型智能环保车的办证文件、线路运行文件、每日运输台帐。

3.3本项目弃土场地费按25元/m?计取,如承包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渣土证、城管局办理的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的,不计卸土费。

3.4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工项目费按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计取,其中包含固定费率部分及暂估费率部分,暂估费率部分结算时需按实调整;

3.5结算时,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分为两部分计算:(1)固定费率部分,按编制结论调整。(2)按实签证部分,在预备费中考虑。

3.6固定费率部分,按计价办法基准费率计算;安全责任、环境保护税暂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实际缴纳进行调整。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如下内容:

(a)扬尘控制措施费,含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喷淋系统、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按现场签证计算。

(b)场内道路,施工道路按现场签证计算。

(c)排水部分,含临时排水沟、管网以及相连的构筑物,按现场签证计算。

(d)施工围挡,新型装配式围挡,做法详见详见《长沙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年版),按现场签证计算。

(e)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含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技术设备及系统,按现场签证计算。

4、招标控制价编制结论: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96元,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柒佰叁拾元玖角陆分

4.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为:*****.68元(不含税),固定费率部分为:*****.29(不含税),其中各专业工程固定费率部分分别为:

(1)管道工程:*****.69元;

(2)绿化工程:1367.60元。

4.2结算时固定费率部分分别按照各专业工程的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即:各专业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上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固定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

4.3不可预见费:*****.64元。

4.4以上4.1、4.2、4.3均为不含税价。

5磋商报价要求:

5.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5.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5.3最后报价时,需列详细报价清单。

六、验收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七、其他要求

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发包人初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初审合格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资评审中心且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0%。在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改造工程 内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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