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宣传栏制作安装服务需求公示第1包
电子宣传栏制作安装服务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直接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电子宣传栏制作安装服务
二、项目编号:电子宣传栏制作安装2023-JHQWXY- F4012
三、项目概况:
1.将现有一组宣传栏拆除,同步设计制作一组LED电子宣传栏,整体尺寸约为5000 x 3000 mm,LED屏幕点间距为P2.5以上,尺寸约为2880 x 1440 mm。
2.本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
3.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收到供方出具的合法合规结算材料(发票等)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款。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和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并向采购方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天津滨海。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材料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
(四)报名文件组成:报名材料采用A4纸打印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份报名文件。
1.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说明:因报名公司所提供的信息错误,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五)现场勘查:报名结束后,我部将组织报名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并向所有报名公司发出询价通知书(免费)。
七、报价文件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报名单位于现场勘查之后3个日历日递交报价文件。
(二)报价地点:天津滨海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文件或邮寄。(盖印公司公章且密封完好无破损)。
八、评标及公告方式
(一)评标方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开标结束后及时公示开标情况。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郝干事 022-********、186*****856
李干事 178*****020
2.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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