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旺苍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旺苍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公告

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旺苍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旺苍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GY-WCRMFY2023-77

2.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3.采购人:旺苍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包1.(1)预算金额:25.00(万元)

包1.(2).最高限价:25.00(万元)

2.包2.(1)预算金额:25.00(万元)

包2.(2).最高限价:25.00(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或自行进行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 月08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途径:现场获取。资料费200.00元

3.获取须知: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原件,(1.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广信大厦16楼04号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 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开起时间:2023年12 月15 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3.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与招标网https:///-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4.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5.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采购与招标网https:///-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与招标网https:///-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6.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公开发布。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7.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

8. 监督电话:0839-*******

磋商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7楼(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

邮 编:******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0*****35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雪峰支行

账 号:308*****000******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广信大厦16楼4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27

电子邮件:**********@qq.com

四川腾辉凯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执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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