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831-LTSH-ZB-16001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约1530万元(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实际委托为准);
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监理招标结果公布之日止。
1.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主要包含新疆联通2016年度移动网设备安装、本地网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基站接入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省内干线传输网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自建管道工程、楼顶支架工程、室内覆盖及WLAN工程、大客户接入网工程、宽带数据接入网工程、局房土建工程以及“宽带乡村”工程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的监理服务,投标人须按照新疆联通相关建设管理要求完成监理工作。
1.4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实施区域及监理内容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至标段五为非土建工程监理服务,标段六为土建工程(干线中继站房及综合业务机房)监理服务。投标人可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选择一个中标人,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但标段六除外,标段一至标段五中标人允许兼中标段六)。
标段划分实施地点预估监理费(万元)
标段一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354
标段二乌鲁木齐322
标段三哈密、吐鲁番、巴州304
标段四伊犁、博州、克拉玛依、塔城、阿勒泰275
标段五昌吉、石河子、奎屯215
标段六全疆16个地州市60
合计1530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至标段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等)核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包含电信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C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3.1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3.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框架协议须同时附上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以上同类项目包括:移动网设备安装、本地网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基站接入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省内干线传输网设备安装及光缆线路施工、自建管道工程、楼顶支架工程、室内覆盖及WLAN工程、大客户接入网工程、宽带数据接入网工程的监理服务。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6年1月1日后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项目团队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须为通信工程或电信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须为通信工程或电信工程);
安全监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标段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3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名安全监理人员;须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标段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1.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C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或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土建类监理服务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见附件)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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