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库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评价
储气库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评价
储气库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评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储气库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评价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储气库建设在水泥环长期封隔效果的评价方面,无可直接借鉴的成功技术经验。在储气库运行过程中,注采井井口带压情况较为普遍,亟待开展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评价,为弹塑性体系优选与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油田在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测试方面缺乏相关实验设备和技术能力,不能满足科研需求,需要与有实验条件和理论技术经验的研究部门合作,掌握弹塑性水泥石长期力学性能及评价方法,为实现储气库长期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技术手段。
2.2 招标范围:
(1)高温高压储气库注采水泥环密封完整性理论研究。
(2)水泥石长期高温高压(160℃*20.7MPa)下力学性能及密封性能变化规律测试。
(3)水泥石长期高温高压下水化产物变化分析。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44.65万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固井等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油气井相关专业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同时2019年以来具备固井水泥浆体系或固井工艺技术相关方面的研究经历(提供项目合同或论文论著、发明专利、奖励等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油气田开发或材料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应具有固井水泥浆体系或固井工艺技术等相关方面研究经历(提供项目合同或论文论著、发明专利、奖励等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拟派项目组其他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应具有工程师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具有 固井技术研究等相关方面研究经历(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论文、专利、类似相关项目合同等当中的一种)。
3.5.设备要求:
具有工作温度不低于170℃,工作压力不低于21MPa的高温高压养护釜体2台及以上(提供技术规格书或设备铭牌等能证明其工作参数的证明材料),并具有激光粒度仪、万能试验机、高温高压岩石综合测试系统、扫描电镜、XRD衍射分析等相关分析测试仪器设备或装置,需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在后续合同签订、项目研究过程中不能随意变动,从而保证中标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联合体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发布。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党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dxw9231@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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