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11破6号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3鄂11破6号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

管理人文件

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3)绿宇管字第17号

根据债务人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宇或债务人)的申请,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日依法裁定受理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11月22日指定“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重整清算小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进行,提高全体债权人受偿比例,湖北绿宇招募投资人更有利于企业资产盘活、推动和实现湖北绿宇重整成功,故本次招募为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绿宇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绿宇概况

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金15亿元,是一家专注废弃资源高质化利用和新型产业用纺织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黄冈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湖北绿宇主要产品包括:聚酯切片、聚酯长丝针刺无纺土工布、聚酯胎基布和涤纶短纤等四大类产品,其中聚酯切片可用于生产服装、箱包、织带、薄膜、帐篷、打包袋等;聚酯长丝针刺无纺土工布可用于高速公路、水利工程等,防止水土流失等;聚酯胎基布可用于制作房屋、桥梁、停车场、屋顶、花园、游泳池、蓄水池等工程防水材料;涤纶短纤可用于服装织布、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保暖材料等。湖北绿宇的核心技术是自主研发的高效节能聚合技术,能够实现原生聚合和再生聚合的无缝对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二)湖北绿宇的企业资产情况

1


1.土地及厂房:湖北绿宇已有1078亩工业用地(其中544.21亩被预征收),已使用320亩左右;湖北绿宇名下拥有11栋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2.8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2.机器设备:湖北绿宇建设有1条20万吨/年原生聚合生产线、2条再生聚合生产线、8条聚酯无纺布生产线、2条涤纶短纤生产线以及配套建成175蒸吨燃煤锅炉等公用工程。

3.排污指标等:一期项目燃煤指标为18.44万吨/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权为138吨/年,氨氮(NH3-N)排污权为13.8吨/年,二氧化硫(SO2)排污权为514.52吨/年,氮氧化物排污权为514.52吨/年。

(三)湖北绿宇的优势和亮点

1.区位优势

湖北绿宇周边交通便利,一是水运,靠近武汉新港唐家渡港区长江一类水运口岸,能够满足化纤原料及相关产品水运、海运需求;二是陆运,靠近鄂黄高速黄冈站,1小时内可到达武汉,4小时车程内可到达长沙、南昌、合肥、郑州4个省会城市,能够向全国主要防水卷材生产基地供货;三是空运,从湖北绿宇1小时可达到鄂州花湖机场,1.5小时可到达武汉天河机场。

2.技术及品牌优势

湖北绿宇自成立以来注重研发创新工作,目前已获专利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已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中国化纤行业绿色发展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化纤行业“十三五”绿色发展示范企业、黄冈市百强企业等称号。湖北绿宇是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员单位、湖北省建筑防水协会理事单位。

3.成本优势

一是目前华北等地区只能燃烧天燃气,生产成本较高,湖北绿宇一期项目配套建成175蒸吨燃煤锅炉,可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二是湖北绿宇使用熔体直纺,并且8条聚酯胎基布生产线可以同时生产,具有规模效应,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三是湖北绿宇可采用再生化纤原料生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 年版)》,再生聚酯产品可享受增值税额70%的即征即退政策。

4.产能及管理优势

(1)产能优势。一是湖北绿宇20万吨/年原生无纺专用聚酯切片,是全国产能最大、品质最优的无纺专用聚酯切片生产线,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严格质量控制、完备的生产工艺,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包括东方雨虹、凯伦股份、湖北优布等,产品质量获得行业一致好评;二是目前全国胎基布产能较为分散,全国120余条生产线分散在山东寿光等地的小型胎基布生产企业,一般只有1-2条生产线,存在设备落后、环评不达标、管理粗放等问题,湖北绿宇拥有8条聚酯胎基布生产线,产能达到全国第三。

(2)管理优势。湖北绿宇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ISO*****等认证,建立了现代化管理体系。

5.未来发展优势

一是湖北绿宇拥有20万吨原生聚合和4万吨再生聚合生产能力,未来可根据市场情况,实施二期项目,在现有公用工程不变的情况下,可新建聚酯切片(或PCTG)等生产线;二是湖北绿宇预留758亩左右(扣除被预征收的544.21亩,仍然有213.79亩),未来扩建、提升产能发展空间较大。

二、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公司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支付足额保证金后,根据相关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实地看样、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湖北绿宇资产/股权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湖北绿宇资产/股权等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撤回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本招募公告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入进行任何补偿。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招募流程

1.报名审核: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后的合格报名者,应按照管理人通知要求时限交纳报名保证金。

2.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报名保证金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管理人协同债务人给予配合。

3.提交方案:尽职调查后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4.竞争遴选:管理人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遴选评审,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5.签署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交纳履约保证金,正式成为湖北绿宇的重整投资人。

(三)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本次投资已经过其公司有权机构决策同意。

3.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与本次重整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不限行业,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原则上应说明是否具备与湖北绿宇业务范围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湖北绿宇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赋能,鼓励支持具有产业协同的投资人参与投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同行业或其他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前述截止时间以管理人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请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管理人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

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sailun.fu@dentons.cn,请注明重整投资人报名),纸质版付邮至管理人处(收件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唐家渡高新大道特1号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傅赛伦律师,联系电话:186*****757)

3.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①报名意向书;

②授权委托书;

③投资承诺函;

④保密承诺函;

⑤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⑥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⑦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⑧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除营业执照外,均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虑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4.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扫描版后将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其补正,并予以3日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予以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5.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中所确定的联系方式发送审核结果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报名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一并告知),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五份)提交至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按照前述要求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要求交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湖北绿宇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湖北绿宇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湖北绿宇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湖北绿宇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湖北绿宇重整投资的,以书面的形式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湖北绿宇重整投资竞争的,后续不再具有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也不得再次报名。决定退出的意向投资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投资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方式、资金投入安排、债务清偿方案、未来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员工安置方案、管理团队方案等主要事项。

意向投资人可以不经尽职调查直接提交报名材料和投资方案。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已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湖北绿宇及其资产/股权、与湖北绿宇有关的、与湖北绿宇破产案件有关的一切现状。

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湖北绿宇投资。

7.竞争遴选

投资方案提交完毕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投资方案,结合投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行能力、履行保障、项目限制要求等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审。评审最高分值的一家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第二高分意向投资人作为备选。如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为当然重整投资人。评选工作接受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若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的,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重整投资方案未入选的,管理人将于评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

8.签署协议,交纳履约保证金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中选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投资人通知》或其他通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投资协议》,并在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中选投资人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

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重整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9.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以下情形,管理人将没收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

①意向投资人虽未成为中选投资人,或书面退出参与湖北绿宇重整投资,但违反陈述真实性或保密义务;

②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拒绝签订投资协议的;

③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前),单方面退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将不履行《投资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的,经管理人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2)中选投资人因其自身原因退出本案重整的,管理人将没收其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息,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因其自身原因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表决前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逾期签署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协议》等);

②经修改后拟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投资金额、付款期限等)劣于遂选时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③在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不配合执行重整计划,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正式投资人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息,并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或放弃招募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没收的保证金本息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用于向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分配。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对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以及方案提交期限,决定继续、中止或撤回投资人招募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三、特别说明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湖北绿宇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做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管理人热忱欢迎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意向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资承诺函

4.保密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承诺函

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7_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_******.pdf ******.pdf" target="_blank">下载2
17-1_招募公告附件_******.docx 下载4

标签: 招募投资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