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JY-2023-23
项目概况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jjyzb88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Y-2023-23;
2.项目名称: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物业费0.8元/m2·月;电梯费:2-6层0.5元/m2·月,7-12层0.6元/m2·月,13-17层0.7元/m2·月。
4.采购需求:
4.1标段划分: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规模 |
JJY-2023-23 |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及通榆县开通镇11号小区B组棚户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四期、五期)物业招标项目(二次) | 新发街东、民主路南、生态大街西、团结路北。 |
4.2服务内容: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包括但不限于:1、小区保洁服务;2、秩序管理服务;3、设备设施巡检、维修服务;4、物业物资采购服务;5、消防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4.2服务标准:符合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DB22/T 5133-2022)及《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通榆县物业管理工作手册的优质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如在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会成立,由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自主选(推)举物业公司后,本项目合同期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0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5)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第一个标段中中标,则默认在第二个标段的评标结果中排名最末且无中标候选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jjyzb8888@163.com)
3.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投标人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项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证明资料(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3项要求);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售价:10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非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少于三家投标单位,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通榆县
联系方式:任海禹 0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3737号长春总部基地D区C2栋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王衍薪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衍薪
电 话(办公电话):0431-********
4监督单位: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物业执法中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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