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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空勤公寓小区和老营干小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空勤公寓小区和老营干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空勤公寓小区和老营干小区改造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佛山沙堤机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空勤公寓、老营干小区范围约 *****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448 平方米。共计住户约78户,共5栋建筑。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在现有规划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实施雨污分流,通过微改造的方式对建筑、设施、景观等方面进行修复或完善。本项目总投资约 467.62 万元,其中涉及人居环境改造的工程投资约为 424.67 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包括两个小区的室外工程、杂物房外墙面改造、楼梯间楼地面、天花及墙面改造及配套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实施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须充分评估项目风险、资金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 | *******.4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8.1 由于本项目建设地点的特殊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向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以下简称“部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①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公司章程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⑥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⑦派出所出具的相关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⑧承诺书(承诺如中标后拟派所有施工人员在入场前均需递交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格式自拟),以上审查材料须书式装订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递交至招标人处,由部队进行审查。如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部队出具的正面材料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1.1 接受审查资料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联系人:黄工;电话:0757-********;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西路狮山建设大厦111室。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1日前(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审查资料。 (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审查时间,产生的后续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2 投标人需谨慎递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余春龙、陈冠楠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南海区空勤公寓小区和老营干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310-******-04-01-******批准建设,发包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实施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房产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相关文件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南海区空勤公寓小区和老营干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 修正)》、《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城管委〔2013〕4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被有关部门处罚等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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