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拟在各学校开展“屯昌县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业主为屯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选聘该项目承办单位,采用报名、报价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创建“屯昌县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
(二)项目地点:屯昌县各学校
(三)项目内容:
1.选取一所不少于700人的学校试点,通过线上开展“教务-教学-管理-评价”一体化教学;
2.线下开展家庭教育主题讲座,覆盖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每所学校每年不少于2场。
二、招标控制价及评选办法
(一)招标控制价:******元;
(二)评选办法:选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3家以上(含3家)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本项目供应义务所需的法定行业准入要求,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四、报名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如有);
(三)提供2021年至今所承担过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资料;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报价函(盖章并单独密封),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于相关部门协调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税金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屯昌县文化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刘宏师
联系电话:138*****308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节假日不上班)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屯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3年12月1日
标签: 家校社协同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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