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低温仓改造招标公告
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低温仓改造招标公告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低温仓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低温仓改造 | ||
项目编号: | ZBCG202*****0154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州省 | ||
项目概况: | 1. 招标内容: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低温仓改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粮仓改造、电气工程、工艺工程和防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改造技术要求)。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通过验收等全部工作。 3.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贵州省内余庆、惠水、黎平、凤岗、兴仁直属库)。 4.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及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0.项目管理人员: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操作咨询:0851-********;CA咨询:**********
标段/包名称: |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低温仓改造 | ||
标段/包编号: | ZBCG202*****0154-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12-01 12: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08 17: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3-12-22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库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低温仓改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粮仓改造、电气工程、工艺工程和防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改造技术要求)。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及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0.项目管理人员: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20 天 17 时
截标/开标时间:2023-12-22 09:30:00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赵主任 | 联系电话: | 135*****511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桂刚 | 联系电话: | 139*****839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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