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和专有催化剂项目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和专有催化剂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3-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和专有催化剂项目,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现有一套粗异戊二烯加氢装置,采用钯系催化剂进行一段式加氢,最高产能1.9万吨/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粗异戊二烯产量4.2万吨/年,异戊二烯加氢装置产能低,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因此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对异戊二烯加氢装置进行扩能改造,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最高限价:840万元(含税)。其中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价格不高于300万元(含税);专有催化剂价格不高于540万元(含税含运费等)
项目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承办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营部。
联系方式:刘占民 0459-*******。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3.5万吨/年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和专有催化剂。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工艺包的交付,专有催化剂根据其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2.3 技术要求
2.3.1工艺包要求:
1)工艺包必需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炼制与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编制规范》(Q/SY *****.14-2020)。
2)工艺包中需要提供包含PFD,PID、流程说明,工艺设备表,自控仪表规格书、化学品消耗,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放及去向,建议布置图等相关内容。提供整套工艺包纸板资料(盖乙方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整套与纸板内容一致电子版(可编辑版)工艺包文件,其中电子版工艺包资料中PFD,PID、设备图、布置图等相关资料提供AUTOCAD可编制版。工艺包文件语言为中文。
3)加氢后异戊烯产品指标:异戊二烯加氢转化率≥85%,2-甲基-2-丁烯+2-甲基-1-丁烯选择性(%)≥85,加氢后异戊烯产品中异戊二烯含量<0.5%(wt%)。
2.3.2专有催化剂要求:
本次项目催化剂采用钯系催化剂,催化剂共需 9.57m3。催化剂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2023 年 7月装填的3.36m3 催化剂,本项目继续使用;第二部分是2023年7月卸出的 3.36m3旧催化剂,使用年限为2016年10月至2023年7月,这部分剂需投标人回收还原后用于该项目(还原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第三部分为新增催化剂 2.85m3,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须将三部分剂重新设计装填,保证新旧剂互相兼容,保证技术指标,保证运行周期达到5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有催化剂采购工作,专有催化剂采购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如招标人异戊二烯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无法进行,专有催化剂将不进行采购。催化剂采购要求见附件,投标人须同意附件中对加氢催化剂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境内至少3套C5烯烃加氢装置应用业绩,3套装置的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份工艺包合同,至少包含一份催化剂买卖合同,至少包含1份同类的异戊二烯含量30%以上的选择性加氢为异戊烯的加氢装置成功应用并且连续运行5年以上的业绩证明。合同(或附属协议)以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技术部门或单位公章,须包括以下内容:原料指标、专有催化剂为钯系催化剂、加氢后产品指标,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20:00:00 时至2023年12月6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8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占民 电 话: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标签: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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