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细格栅项目公告

维修细格栅项目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维修细格栅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维修细格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实施内容:对两台细格栅进行维修,更换磨损配件。

具体内容如下:

2.1.1检查各部连接螺栓;

2.1.2更换齿耙、滚轮、卡簧、小套、链板、导轨、挡渣板、轴及衬套等配件;

2.1.3 检查清理格栅;

2.1.4 检查更换主从动轴承;

2.1.5 回装检查,试运行调试。

2.2供货数量、时间:

2.2.1数量(此处为单台格栅供货数量,共计更换两台格栅):∮18卡簧(304不锈钢)180个、∮25 卡簧(304不锈钢)550个、6mm齿耙(304不锈钢)3000个、小套(304不锈钢)130个、滚轮(304不锈钢)130个、链板(304不锈钢)130块、挡渣板(304不锈钢)130块、导轨(304不锈钢)14米、∮20*1370轴(304不锈钢)65根、DN20*5衬套(尼龙)6200个;

2.2.2供货时间: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细格栅维修及调试工作。

2.3交货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及质保要求:

2.5.1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细格栅维修后投入运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质保12个月。

2.5.2 质保内容为:免费处理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提供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等。

2.5.3质保期于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5.4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48小时之内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若中标单位无故拖延,比选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2.6项目总额控制及结算方式

2.6.1 本项目总额控制在7.92万以内(包含但不限于维修细格栅所需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2.6.2 本项目无预付款。

2.6.3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4 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关结算资料报比选人处进行审核,比选人最终审定金额为项目结算金额,比选人根据中标单位开具的全额(结算金额)增值税发票支付97%到中标单位指定账户,剩余3%为质保金。

2.6.5质保金到期后若还有结余,比选人根据中标单位退还质保金申请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指定账户。

2.6.6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营业执照需具备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或销售等资质之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近5年无可归责于承包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安全环保事故。

3.3.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维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维修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3.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维修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3.4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3.6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维修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10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7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2月4日下午16:00的工作时间内,踏勘联系电话为:185*****186),在与比选人对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须持有经比选人签字的《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维修细格栅项目现场踏勘签认单》证明资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竹溪西路600号安全运行科(密封纸质投标资料),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资料)同时报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竹溪西路600号

联系人:刘子扬

电 话: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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