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 项目名称:
丁家湾3号地块土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估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
- 项目地点:
海曙区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详细内容: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中相关要求需对丁家湾3号地块土地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内容包括: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编制效果评估报告。
- 项目总预算:
3000.00万元
- 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等有关规定,需应根据风险管控与修复进度,以及掌握的地块信息对地块概念模型进行实时更新,为制定效果评估布点方案提供依据,后根据布点方案,制定采样计划,确定检测指标和实验室分析方法,开展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评估土壤修复是否达到修复目标或可接受水平,评估风险管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根据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实施情况与效果评估结论,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最后汇总前述工作内容,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5天
- 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 价格说明: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等七部定额的通知》(浙建建发[2020]16号)和《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收费指导意见计费并乘以相应折扣。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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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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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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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曙区中国银行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