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广场路133号等2处房产三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鹿城区广场路133号等2处房产三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本公司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在浙交汇平台上(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下列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公开转让。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用途

建筑面积

(㎡)

首年租金起拍价

(元)

竞价保证金

(元)

1

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33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商业

14

*****

4750

2

温州市鹿城区仓桥街79号一至二层房产三年租赁权

商业

61.97

*****

4500

二、交易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0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即时成交。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5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

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

拍卖机构咨询电话:0577-********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标签: 租赁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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