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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乐村景观绿化(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乐村景观绿化(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业主为 长子县石哲镇庄乐村民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长子县石哲镇庄乐村民委
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石哲镇庄乐村
规模 :村内周边绿地绿化提升 透水砖及路缘石铺设 排水工程 环境整治等。
计划工期 :15日历天,养护期1年
招标范围等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 营业范围包括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
态
3.5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最近一次 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第三方出具
的 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
午12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潞州区潞安颐龙湾F区商铺F15-106(详细地
址)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所需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最近一次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第三方出具的 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1日16时30分,地点为
长治市潞州区潞安颐龙湾F区商铺F15-10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子县石哲镇庄乐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 0345 1642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石哲镇庄乐村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源信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颐龙湾F区商铺F15-106
联系方式:0355-33675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琚女士 张女士 马女士
电 话:0355-3367580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 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 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 或 保险保函 ,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保障 - 电子保函 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