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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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 ||
采购单位 |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 交易编号 | XHJC******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旦知才旦 | 联系电话 | 139*****87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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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2-04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06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02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04 10: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管理条例》和阳光平台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消防水池、附属设施建设等、信息化基础网络布线机房建设、*****与案件管理中心及一体化听证室建设项目建设基本完工,需进行各项目结算审核,诚邀意向单位进行投标,现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主体建设、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三、预算金额: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 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日18时00分-2023年12月4日10时00分前,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旦知才丹
联系电话: 139*****87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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