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服务工作站《供应商知情告知书》
心理服务工作站《供应商知情告知书》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示
11月9日,我部组织的心理服务工作站采购项目投标,项目编号为2023-JH03-W1010,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上海汉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良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版投标文件作者指向同一人(“的”),且文件创建时间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并应对串标供应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项目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经我部研究决定,对涉嫌串通投标情况进行调查和约谈,并请该三家公司指派全权代表于11月17日前赴我部参加约谈作解释说明(因计划有变后调整至11月30日)。截止11月30日,上述三家公司拒不配合,未派员到场参加我部调查约谈,我部按照规定现进行公示告知,到期后将上报处理。
一、公示内容
(一)处罚告知:
基于违规事实拟作出处罚建议:
1.对上海汉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良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2.罚没投标保证金3万元。
(二)处罚依据:
1.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军后采〔2022〕58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款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并应对串标供应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报价)使用同一加密锁或者具有相同Mac地址的”“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第七款“投标保证金”明确:当出现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公司信息:
1.上海汉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朝怡(身份证号:310*****820*******);授权代表:靳光启(身份证号:371*****990*******);
2.山东金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剑波(身份证号:371*****740*******);授权代表:陈丙威(身份证号:371*****931*******);
3.上海良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博(身份证号:370*****780*******);授权代表:辛莉莉(身份证号:370*****740*******)。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朱主任
联系电话:181*****424、137*****476
监督人:刘干事
联系电话:189*****261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2023年11月30日
标签: 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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