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徐州房建公寓公寓卷纸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徐州房建公寓公寓卷纸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徐州房建公寓公寓卷纸采购项目(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TXZFJ-2023-0028-JC)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实施地点(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徐州房建公寓公寓卷纸采购项目(二次)

(包含徐州东公寓、徐州北公寓、盐城公寓、新沂公寓)

2、项目编号:STXZFJ-2023-0028-JC

3、项目内容:标的金额约27万元。(开标时提供样品)

4、项目特点:本次所需物资分季度送货。根据实际送货结算。

5、供货时间:确定送货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休息)

2、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516)********

3、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津浦花园148号徐州房建公寓段

4、报名需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需缴纳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1)缴纳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银行账号转账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备注写明项目名称),(2)在送达报价文件时到段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3)保证金收据作为开标时审查的凭证之一,(4)保证金退款时间: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参与本次投标人的保证金收据交到物资办公室,由物资办公室统一到财务科集中办理退款。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营业范围且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三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路总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3、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

4、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授权并满足符合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5、能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五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五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7.2被责令停业的; 7.3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四、采购依据

1、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

2、徐州房建公寓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无故不参加开标会,(2)投标人之间出现串标、围标现象等情况的。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原件带来验证后退还。

(1)物资采购报价表(附件一),(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4)询价采购报价人承诺书(附件四),(5)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及产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附件五),

3、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文本一份,副文本一份,分别装入两个投标文件袋中。

4、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5、本次报价包含物资装卸费用。

七、报名流程: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7.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7.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6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7.4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八、账户信息:

标签: 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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