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泉宏莆采招【2023】104号、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泉宏莆采招【2023】104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31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荣誉室及队史馆建设工程 | 1.0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备注:以审后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为*******(1-10%)=******.4元(取整数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人按照施工现场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备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备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向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四新村四乡
联系方式:吕先生135*****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小李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李
电 话:0594-*******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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