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对面星瓦棚商铺招标公告
斜对面星瓦棚商铺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东镇定于2016-03-10日10:00时于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对花东镇象山村十五社花东医院斜对面星瓦棚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 资产类型 面积 租赁年限 价格下限 资产地址
********1015-0005||001 店铺 340.00平方米 5 17.64元/月·平方米 花东镇象山村十五社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02-25至2016-03-08,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03-08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10000.00,并到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6-03-08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03-10日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起租价:6000元/月(租金不含税费);2、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3、一楼通往二楼星瓦棚的铁梯承租方不可以私自拆除,若违反约定,需向经济社支付铁梯的材料费和安装费5000元;4、承租方需向村委支付承租款的5%作为综合服务费;5、出租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或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征用承租方租用的资产,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经济社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
联系人: 花东镇资产交易中心 潘小玲 联系电话: ***-********
花都区花东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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