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荔湾区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荔湾区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荔湾区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反馈。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荔湾区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区体教融合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体育、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体〔2022〕6号)《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体青〔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多年来体教融合工作经验以及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结合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坚持把青少年体质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荔湾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体教融合工作始终要把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作为基本目标。到2025年,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数量显著增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促进校园体育普及、推动学校高水平体育团队和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素养、身心健康水平普遍提升,到2025年和2030年全区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8%以上和60%以上。“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更加优化。体校、学校、社会组织三大阵地协同发展更加巩固,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协同育人、融合发展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将荔湾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荔湾区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统筹领导区体教融合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旅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广旅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职责是研究起草需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审核训练网点布局方案、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方案、中小学校高水平体育团队建设方案、审定体教融合工作年度经费预算等,并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办;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体教融合的日常工作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学前教育阶段按照“一园一特色”工作思路,以培养体育兴趣、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为核心,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严格对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全面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中小学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推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和职中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在放学后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体育锻炼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5小时、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2.培养提升学生体育素养。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要重点抓好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球类项目和游泳、田径、体操、跳绳等基础项目的教学和训练,发展武术、龙舟、舞龙、舞狮、毽球、棋类、射艺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构建多层次的体育课程体系。加强赛风赛纪教育,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团队精神和意志品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胜负观和道德观,塑造品德优良、人格健康、积极向上的年轻一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3.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健全课后锻炼机制,结合“双减”政策进一步优化“5+2”模式,以高水平体育团队、兴趣小组、社团等形式组织开展常规训练、校际联赛、冬夏令营等活动,推动学校体育运动常态化、特色化、系统化、实现“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4.保障青少年体育锻炼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馆要合理规划时段,低收费或免费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课后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同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共享,辖区内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段应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

5.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扎实开展荔湾区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主要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及竞赛情况等内容。落实中考、高考体育的改革要求,科学提高体育中考平均分。制定科学有效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竞技体育成绩在评价体系的分值占比,提升体育工作在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的占比。(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二)健全区级青少年赛事平台及组织管理机制

6.加强区内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有效整合青少年体育竞赛资源,共同制定荔湾区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共同规划、发布、组织每年度区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管理,监督赛事承办单位、参赛单位严格落实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责任,构建公平的竞赛环境。(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

7.完善区内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建立以中小学生锦标赛为龙头,校园赛事为主体、俱乐部竞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进一步打造和完善课余校内、假期校际的“班-校-区”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和逐级选拔竞赛制度。鼓励、支持社会体育组织承办青少年体育赛事,逐步将区内同项目不同序列的赛事由单项体育协会或在区内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机构统一组织承办,构建区域特色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

8.建立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备战选拔机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竞赛周期共同做好项目布局和参赛运动员选拔调配,共同制定运动员参赛选拔制度,强化训练管理,统筹配置备战资源,共同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参赛成绩纳入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相应范围及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体育团队建设

9.壮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体育模式,并结合我区实际发展需求,每三年统筹规划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数量和项目布局,重点发展足球、篮球、排球、射击、射箭、田径、游泳、体操、羽毛球、乒乓球、击剑、武术、跳绳等基础大项和传统优势项目,支持发展攀岩、冰球、轮滑等新兴项目,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成为提高青少年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区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区内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为优秀等级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0.推进中小学校高水平体育团队建设。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高水平体育团队评定标准,选拔各学校对应项目高水平体育团队队员,共同规划项目设置、制定培养计划、加强训练管理、提供科研医务等,并逐步形成“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按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推动在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的工作,加强学校高水平体育团队的师资力量。对在市级以上比赛获得成绩的运动员、带训教练员和体育教师以及向市级以上运动队输送优秀体育运动人才的带训教练员、体育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1.保障青少年体育训练条件。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两部门的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充分发挥公共体育场地和学校体育场馆为青少年竞技体育服务的功能,积极接纳区级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项目,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训练网点实行相应的经费补贴。(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2.强化青少年体育科医保障。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合作,从体能训练、医疗康复、体育科研、运动心理和运动营养等方面着手推动区内青少年体育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条件成熟时组建青少年运动训练复合型保障团队,科学系统地指导区内青少年体育锻炼和竞技体育训练工作。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区卫生健康部门为青少年运动员构建预防、治疗、康复的全过程、闭环型医疗防护屏障;同时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问题,开展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生活和运动习惯,提升体质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深化体校改革

13.改善区体校办学条件。将区体育发展中心(区体校)打造成区域内竞技体育培训的领头羊,按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区级体校的管理架构、师资配置、制度体系及硬件设施,重点关注教练员队伍梯队建设,根据竞技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科学拟定体育教练员岗位数量和招聘模式,引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秀人才。(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部门加大对竞技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将区体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4.拓展区体校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功能。以区体育发展中心(区体校)为基础成立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整合全区场地设施、人员、经费、体育培训等资源,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项目组”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开展。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在全区中、小学校和区体育发展中心(区体校)、事业单位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组织统一选聘体育教师、教练员,并将其纳入区青少年体育人才库,打造一支以教练员为核心,以各级学校体育教师为基础、社会体育组织专业人才为补充的新型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队伍。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所聘用的教练员可依据从事区体教融合工作量,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经费补贴。(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发挥社会体育组织作用

15.推动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依照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体系和《广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星级评定,对社会体育组织的内部管理、服务标准、教练员资质、信用、场地、赛事、服务等状况开展综合评价,引导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健康运行。畅通社会体育组织进入学校开展体育服务的渠道,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6.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竞技体育训练工作,对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社会体育组织视输送数量和质量,予以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体教融合工作实行“大教育、大体育”工作机制,坚持“一盘棋”思想,融合教育、体育部门资源,整合其他部门人力、财力、场地设施和行政力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步调一致、相互衔接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能素质提高的育人机制。在区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工作开展,使体教融合工作在深度、广度、效果上取得更大的进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统筹相关经费支持保障区体教融合工作;区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体育彩票健康发展,提升体彩公益金在体教融合工作的投入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三)健全督导评价。成立体教融合联合督导专家组,对体教融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把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况、全员体育情况、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国家、省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情况、竞技体育成绩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区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召开会议,解决相关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手段,发挥体育、教育各自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体教融合工作新闻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传播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体教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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