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常低温库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常低温库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常低温库项目EPC总承包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 鹿行审投资备〔2022〕13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太行智慧冷链物流园常低温库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西北物流园太行街1号;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常低温库项目总规划基地面积为*****.00㎡,拟建设内容为3栋标准库,总建筑面积为*****.00㎡,其中 4# 标准常温库建筑面积 *****.23㎡、5#标准冷库建筑面积*****.9 ㎡、6#标准冷库建筑面积 *****.9 ㎡,地下消防水池为750㎡(消防水池及泵房),设备(含保温、制冷、货架、叉车、托盘、巷道、分拣设备、储存设备等),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

2.1.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

2.1.6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1标段:4#常温库(物流设备及安装)、室外工程(不含厂区绿化);2标段:5#标准冷库(不含物流设备及安装);3标段:6#标准冷库(不含物流设备及安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工程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7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13 日 23时59分,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28日 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中和冀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1-********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a、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b、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c、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

(3)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方式。

注: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

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 0311-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西北物流园太行街1号

联系人:武烨

电话:176*****7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冀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正定县成德南街西门里商业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1-********

邮箱:zhjr2106@163.com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链物流 低温库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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