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嵩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嵩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嵩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C-2023.12.01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00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嵩县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项目,主要包括: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落叶、淘汰黄标车政策、城市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散煤燃烧治理、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等广告宣传时长。(详见询价文件)。
2.服务期:一年。
五、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询价的,提供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七、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询价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6号楼三层301房屋。
3、询价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请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6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6号楼三层301房屋。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嵩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电话:139*****8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A区6号楼三层301房屋
电话:0379-********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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