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志标线工程—2023年度标线复划;天泽大路与樱花街交汇;永顺路—樱花东街交汇;生态东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三路机械设备租赁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志标线工程—2023年度标线复划;天泽大路与樱花街交汇;永顺路—樱花东街交汇;生态东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三路机械设备租赁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志标线工程—2023年度标线复划;天泽大路与樱花街交汇;永顺路—樱花东街交汇;生态东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三路)机械设备租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1,JLHF-*******-2;

项目名称: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包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志标线工程—2023年度标线复划;天泽大路与樱花街交汇;永顺路—樱花东街交汇;生态东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三路)机械设备租赁1包,包2: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志标线工程—2023年度标线复划;天泽大路与樱花街交汇;永顺路—樱花东街交汇;生态东街(丙四十五路-新城乙三路)机械设备租赁2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包1:69.6498万元,包2:87.5022万元;

最高限价:包1:69.6498万元,包2:87.5022万元;

采购需求:机械设备租赁,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南北智慧酒店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南北智慧酒店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净发城市维护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分团49号净月花园1栋3门106室           

联系方式:136*****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607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平

电 话:0431-******** 


标签: 机械设备租赁 标志标线 标线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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