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库先导工程拟利用井检测施工招标公告

储气库先导工程拟利用井检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文23储气库先导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文23储气库先导工程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5】240号)批准建设,文23储气库先导工程拟利用井检测施工项目是文23储气库先导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拟利用井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文23储气库先导工程拟利用井检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南濮阳。

2.3建设规模:经初步筛选,文23气田主块57口采气井中井况相对良好的采气井有22口井,本招标项目拟对22口井进行井眼轨迹复测、试压验套、井径检测、套管腐蚀检测、固井质量复测等系列测井和评价工作,确定拟利用井的可利用性。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6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共计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2口检测井单井检测施工设计及检测施工。

井号分别为:文23-40、文23-18、文23-22、文23-26、文23-28、文23-29、文23-30、文23-43、文23-44、文新31、文23-32、文23-13、文23-17、文23-19、文23-34、文23-35、文23-36、文23-38、文23-42、文侧105、文108-5、新文23-7。

2.6招标范围:

(1)按照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完成22口拟利用井检测单井施工设计;

(2)对22口拟利用井进行井眼轨迹复测、井径检测、套管腐蚀检测、固井质量复测等测井施工和分析评价,判断气井的可利用性;

(3)记录、整理检测过程资料、施工总结报告、成果解释报告等档案验收资料;

(4)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数字化系统资料录入工作。

2.7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及石油天然气行业现行测井、测试施工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中石化优质标准;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检测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报甲方审批完成率100%;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施工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机具报验完成率100%;

(4)施工过程中(含道路运输过程中)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数量为零。

(5)施工过程中发生井喷、井喷失控、井口装置、套管损坏数量为零;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井内落物、卡钻后,处置措施失效数量为零;

(7)检测工序按照井眼轨迹检测、试验验套、井径检测、腐蚀检测、固井质量复测进行,其中井径检测和腐蚀检测两项内容试现场情况允许采用管串方式作业,其余分项须分次作业,不允许管串测试;分项检测结果须报甲方后,方可进行后续检测作业;单井施工工序一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8)单井施工时效达到90%以上;

(9)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源保存完好率100%,人员伤害事故为零;

(10)服从现场监督及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确保测井施工质量和安全;

(11)单井检测施工结束后,在5天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测井解释成果图及解释成果,10天内提交检测解释报告,解释成果符合率95%以上。

(12)现场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随时清理干净,方可离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测井、测试施工项目。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1月以来具有石油、石化行业测井、测试技术服务相关施工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从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6)2012年1月以来无工程技术安全、质量、井控事故发生,且未被列入中石化工程建设诚信考核体系黑名单。

3.2主要人员资格:

(1)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石油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2012年1月以来具有石油石化行业测井、测试技术服务相关项目经理业绩;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施工及测井解释主要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石油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井控证和HSE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部级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1日(工作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石化小营办公楼1号楼附楼5层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3月17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3月17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开德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7001;

联系人:孙建华;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jianhuasun5555@126.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谢凌;

电话:***-******** (8:30至16:30);

传真:***-********

电子邮箱:xieling@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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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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