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城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景宁县城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景宁县城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
2311-******-04-01-******
招标人: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程荣文
代理机构:
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鹤溪小区B区17幢502室
联系人:袁伟
电话:
项目概况: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本项目优化后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及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生产准备:包括人员培训、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管理手册、控运计划、应急预案等。 (5)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竣工资料归档;④工程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通讯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发包人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范围外的,但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由承包人完成),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除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设备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排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注:(1)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后续不得阻扰、阻拦、干扰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 (2)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3)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招标规模:
1、建设地点:涉及景宁县城区道路及停车场,以环城西路,人民路两条主干道为主要区块。 2、建筑规模:(1)人民北路沿天境小区停车位节点;(2)三月三广场节点;(3)天元名都大酒店草坪节点;(4)溪口1号桥节点;(5)环城西路沿线护栏及人行道;(6)环城西路老车站节点;(7)府前路节点;(8)新华路停车场节点;(9)高速入城口节点;(10)人民路便民摊点停车场区块;(11)体育场大草坪节点;(12)人民路路灯中国结;(13)其他氛围营造、环境整治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1955.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0.49万元,其中固定设计费用46.5万元。
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本项目优化后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及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2)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生产准备:包括人员培训、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管理手册、控运计划、应急预案等。 (5)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竣工资料归档;④工程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通讯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发包人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范围外的,但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由承包人完成),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除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设备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排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注:(1)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后续不得阻扰、阻拦、干扰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 (2)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3)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标段(包)名称:
景宁县城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6,904,9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01至2023-12-25,获取方法: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12月0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 0578-*******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5,递交方式: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行政监督机构: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8-*******
信息来源:
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12-01

标签: 城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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