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开通服务营销物料采购项目二次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开通服务营销物料采购项目二次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开通服务营销物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号线开通服务营销物料采购项目(二次)。
2、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控制价):伍万玖仟柒佰贰拾元整(¥*****.0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3、项目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二、参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视同围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响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比选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
3、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料、工、税、费等全部费用,且为最终报价。
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评审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
5、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评审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
四、响应材料
1、响应文件需一式五份,封套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附件1:用户需求,提供相应满足要求的物品及方案,并提交最终报价并加盖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参加比选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标办法和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本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详见附件2。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平东车辆段综合楼一楼接待台。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评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官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平东车辆段
联系人:汤工0513-********
十一、监督
监督部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部
联系电话:0513-********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平东车辆段
十二、附件
标签: 营销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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